关于国家主席陈大光葬礼的特别通知

星期一, 24/09/2018 09:36
(越共电子报)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23日就陈大光同志的葬礼正式发出了特别通知。

通知说,陈大光同志于1956年10月12日出生于宁平省、金山县、光山社;常住地址河内市青春郡人证坊魏如昆嵩街8号。陈大光同志于1980年7月26日入党,是越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党中央委员,越共第十一届、十二届政治局委员;2016年4月至今为越南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常委、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第十三和第十四届越南国会代表;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

患病以来,虽然得到越南党、国家关心以及国内外教授和医生的精心治疗,家属精心关照,但终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而于2018年9月21日10时05分在108号中央军医院去世。

陈大光同志在世期间已对越南共产党和越南民族的光辉革命事业做出众多贡献。陈大光同志获越南共产党和国家授予了多枚高贵的勋章和徽章、35年党龄章。他的去世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的巨大损失。

为了缅怀陈大光同志,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按照国葬仪式为陈大光同志举行葬礼。

草原

更多新闻

发表评论
姓名
电子邮箱
评论

/

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