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陈大光会见胡志明市选民

星期三, 20/06/2018 11:38
(越共电子报)国家主席陈大光及第十四届国会胡志明市一号单位代表小组6 月19 日下午会见了胡志明市第一郡、第三郡和第四郡选民,向选民通报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和聆听选民的心声。

国家主席陈大光会见胡志明市选民(图:VOV)

选民们已提出关于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成立主张、网络安全法、反贪污腐败工作的建议。

陈大光主席对选民关注会议,把握国会讨论的内容,提出凝聚心血、正确的意见,坦率讨论国家和涉及胡志明市的具体内容表示欢迎。

陈大光主席提及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成立事宜时强调,党多个任期的大主张为制定充满吸引力的优惠和优越机制,从而增强越南经济体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资金,为特区的发展注入动力,为实现越南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以及确保国家独立主权、国防安全等做出切实贡献。

陈大光主席表示,《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是一项重要法案,旨在进一步具体化党的主张以及2013年越南《宪法》关于特别经济行政单位的规定。陈大光主席对选民提出的应慎重研究该法案的意见表示赞同。

回答选民提出的关于《网络安全法》的提问时,陈大光主席指出,《网络安全法》的颁布目的是满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保护中的网络安全管理需求,有效打击和挫败利用网络环境危害国家安全的阴谋。《网络安全法》还有助于抵制和应对、防范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战争,防止网络间谍、网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保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系统等。

陈大光主席强调,《网络安全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将有助于营造法律框架,满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全秩序保护中的网络安全工作需求。

关于近期在一些地方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财产、妨碍公务案件,陈大光主席对选民关于职能机关尽快推出合理措施的意见表示赞同,同时认为需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党关于《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的主张和国家的政策,从而更加充分地了解党、国家的主张,不让坏分子拉拢、煽动进行违法行为,坚决斗争和严格处理敌对和政治投机分子。

关于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陈大光主席强调,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为与各种贪腐犯罪作斗争,要求与各贪腐案直接有关的各党委、机关干部领导肩负起责任。各特大经济案也将按照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严格处理。

梅英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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