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下发有关须立即执行之事的规定

星期三, 21/12/2016 15:36
(越共电子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丁世兄12月19日签发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欲加强干部和党员表率作用的须立即执行之事的55-QD/TW号规定。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9日,政治局举行贯彻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全国会议

一、   严禁适值各大会、会议前中后期或各大节日纪念活动、开学散学、干部选拔任用、军衔晋升、工作调动之际举行各种交流、联欢和庆祝活动,意在以牟利为目的聚餐、接受和赠送礼物。

二、   应以简便、节约方式举行婚礼、葬礼、忌辰、祭祀、生日等聚会,确保按照党和国家规定的新文化生活、符合民族的淳风美俗及美好文化特色。严禁利用上述活动以牟利为目的赠送礼物。立即停止引起舆论不满的奢侈铺张浪费状况。

三、 在工作团造访地方、机关、单位之时,应恪守党和国家关于礼宾和工作制度的规定,不组织接送车、铺红地毯、送礼和聚餐等。

四、   各级党委、党组织领导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高举干部和党员在政治局规定执行过程中的先锋表率旗帜。每位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同志,各级党委和政府每位领导同志要自觉、以身作则指导落实该规定。

五、   发挥人民、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团体、各新闻媒体机关在宣传、普及、监督落实该规定中的积极作用;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模范代表;批判违规个人和集体。

六、   责成各级党委和党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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