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决定免除丁罗升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

星期一, 08/05/2017 10:01
(越共电子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7日决定,给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丁罗升同志


5月7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进入第三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在会场开会,审议干部纪律处分问题。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

党中央委员会认为,虽然丁罗升同志工作经历已有35年,对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以及他担任单位、机关领导职务的机构做出一定的贡献,但身为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09-2011年期间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及集团成员理事会主席,丁罗升同志已犯下错误,在领导、指导和干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犯行为,对党委及党组织以及他本人造成不良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不满,并已达到须根据党内规定给予处分的程度。

经全面、客观、周密考究审议后,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全会以大多数赞同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丁罗升的处分决定。 

4月27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就丁罗升在担任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期间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丁罗升1960年出生于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当选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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