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捷克发表联合声明

星期四, 08/06/2017 16:11
(越共电子报)应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的邀请,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Milos Zeman)与夫人于2017年6月6日至8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值此机会,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下面是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夫人同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与夫人合影(图:越通社)

访越期间,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与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举行会谈;分别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出席越捷企业论坛和会见越捷友好协会代表。

双方就推动双边合作的具体措施交换意见;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看法。

陈大光主席强调, 越南一向重视与包括捷克在内的中欧地区传统友国建立多方面友好合作关系。米洛什•泽曼再次重申推动越捷友好互利合作关系发展的决心。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高层政治磋商, 增进各级代表团互访,进一步促进双方共同关心的各领域的合作。

两位领导人均表示希望捷克至越南的直达航线早日开通,责成两国有关部门就该问题进行谈判并作出具体结论。

双方对此访期间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员协定》和《合作预防和打击犯罪协议》以及其他7项合作协议表示高兴。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经贸合作成果,重申合作提高双边贸易额和实现双边贸易平衡增长的决心。 双方承诺为两国企业创造便利的营商环境。

双方高度评价越捷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的作用,认为两国的合作潜力和机遇仍然巨大。双方同意为2018年在河内召开的越捷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第6次会议做好准备。

双方同意加强在农业、科学技术、环境、能源、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司法和法律等领域的合作,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两国防务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在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沟通; 承诺加强双方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亚欧合作论坛等多边框架内的配合与合作。 双方承诺维护东海的和平、稳定,促进东海航行飞越自由与安全;强调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重要性。

双方支持早日签署和批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

双方同意在促进和保卫人权方面加强合作,包括履行有关人权的国际条约。

此外,双方还同意加强安全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毒品和跨国犯罪。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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