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自8月12日0时继续实行社会隔离以防控疫情

星期二, 11/08/2020 21:44
(越共电子报)鉴于疫情不断扩散蔓延,岘港市自8月12日0时继续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行社会隔离。和旺县于8月11日13时起开始实行社会隔离。
岘港市自8月12日0时继续实行社会隔离以防控疫情(图源:人民报网)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8月11日下发有关继续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的5316/UBND-VHXH号紧急文件。

据此,岘港市的各机关、组织与全体居民从8月12日0时起继续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行社会隔离,和旺县自11日13时起开始实行社会隔离,直至下发新通知。

文件要求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全市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更加严格和有效展开社会隔离措施。岘港市居民应发挥团结精神,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努力使生活和经济社会早日恢复正常。

秋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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