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号公报

星期五, 26/05/2017 16:15
(越共电子报)越南国会5月25日上午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场面(图:投资报网)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

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受政府总理委托作的《公债管理法》(修正案)呈文;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的《公债管理法》(修正案)审查报告;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作的《外贸管理法》草案解答、采纳及梳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外贸管理法》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讨论。讨论时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有关本法的修正范围及适用对象;词语解释;运用原则;有关外贸管理中的被禁止行为;补充对不在越外国商人活动的管理规定;确保本法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国家对外贸的管理责任;

——有关行政措施:禁止出口和禁止进口;暂停出口和暂停进口;限制出口和限制进口;出口配额、进口配额和关税配额;根据进出口许可证及进出口条件实行管理;

——有关其他外贸活动的管理措施:临时进口再出口、临时出口再进口及转口;货物过境;货物管理措施;单独关税区的货物管理措施;

——有关技术措施、检疫措施;贸易保护措施;贸易保护调查员职业标准;促进外贸发展的措施;通过贸易促进措施推动外贸进出口;

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作了说明报告并提供有关信息。

当天下午,国会围绕《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财政预算落实结果的补充评估报告》、《2017年前几个月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财政落实情况报告及2015年国家预算决算等问题展开分组讨论。

5月26日上午,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作关于《规划法》存在分歧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信用组织坏账处理决议草案》、《《信用组织法若干条例修正和补充法》(草案)等。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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