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Vinashinlines总经理陈文廉及其同伙江金达被判处死刑

星期四, 23/02/2017 13:45
(越共电子报)进行初审庭审一周后,河内市人民法院22日下午对远洋运输一人有限公司(Vinashinlines)贪污案的四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江金达(中间)(图:年轻人报)

据此,前Vinashinlines总经理陈文廉(1955年生)和前销售部代理经理江金达(1980年生)两名被告人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前总会计师陈文羌(1951年生)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江金达之父江文显(1950年生)因洗钱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对于上述四名被告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价值2600多亿越盾的财物,河内市人民法院宣布将没收并归还原告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Vinashin)。

在审讯中,上述四名被告人均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根据各被告人的供词、检察院代表的指控、律师的答辩状及所收集到的证据,审判组认为,已有足够论据确定在购买船只并将其投入运营的过程中,陈文廉、江金达、陈文羌已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Vinashinlines 2600亿多越盾(约合1238万美元)的财务。其中陈文廉、江金达、陈文羌分别获取31亿越盾、2550亿越盾和1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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