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五号)

星期五, 24/11/2017 16:16
(越共电子报)11月23日,越南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现场(图:越通社)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公债管理法(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报告》。

其后,国会以多数赞成票先后表决通过《公债管理法(修正案)》第5条、第15条和全文。

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引导下,国会讨论《网络安全法》(草案)。共有22名代表发表意见,主要围绕该法案调整范围,该法案与《信息安全法》、《信息技术法》之间的关系;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禁止行为;开展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保护活动的条件;关于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标准和技术规定;国家管理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等内容展开讨论。

公安部长苏林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讨论《诉讼法(修正案)》。共有30名代表发表意见,主要围绕该法案修改的必要性,名称,调整范围,诉讼信息受理及初步处理,诉讼处理原则、程序;补充举报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诉讼方式、时效;关于撤销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的权利;诉讼受理期限;举报人保护工作;匿名、冒名举报的处理等内容展开讨论。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概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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