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向联合国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星期四, 18/07/2024 14:00 (GMT+7)
(越共电子报)这是越南第三次提交关于东海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此前,2009年5月,越南已递交东海北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并与马来西亚联合递交东海南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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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代表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图源:CPV) |
当地时间7月17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和以国家边境委员会副主任郑德海大使为首的外交部工作代表团正式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当天,外交部已发布关于越南提交上述划界案一事的声明。
越南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是为了行使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76条规定的缔约国权利和义务。据该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沿海国需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有关信息和数据,以让该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关于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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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和外交部工作代表团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代表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图源:越通社) |
这是越南第三次提交关于东海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此前,2009年5月,越南已递交东海北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并与马来西亚联合递交东海南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在致以联合国秘书长的关于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的公函中,越南再次强调此次提交划界案将不会影响到越南与其他沿海国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的海洋划界工作。
值此之际,邓黄江大使和越南外交部工作代表团对联合国在越南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提交本国东海中部海域外大陆架外部划界案过程中所提供的援助表示感谢。
当天,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已向联合国秘书长发出照会,阐述越南关于菲律宾2024年6月14日提交的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一事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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