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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 |
工作经历
1967年12月:《学习杂志》(今《共产杂志》)资料室干部;1967年12月1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
1968年8月至1973年8月:《共产杂志》编辑干部;赴河西省(今河内)青威县实习;担任《共产杂志》社共青团支部书记
1973年9月至1976年4月:阮爱国高级党校(今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政治经济系研究生
1976年5月至1980年8月:《共产杂志》党建部编辑干部,党支部副书记
1980年9月至1981年8月:在阮爱国高级党校学习俄语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苏联共产党中央下属的苏联社会科学翰林院党建系实习生和副博士生(现为博士生)
1983年8月至1987年8月:《共产杂志》党建部副主任
1987年9月至1989年2月:《共产杂志》党建部主任;1985年7月至1988年12月:《共产杂志》党委副书记;1988年12月至1991年12月:《共产杂志》党委书记
1989年3月至1990年4月:《共产杂志》编辑部委员
1990年5月至1991年7月:《共产杂志》副总编
1991年8月至1996年8月:《共产杂志》总编
1994年1月在越南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中期全国代表大会上,阮富仲同志当选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阮富仲总书记是越共七届、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河内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大学干事会主任,直接负责河内市委宣教部
1997年12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阮富仲同志连任越共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98年2月至2000年1月,负责党思想-文化与科教工作
1998年3至2006年11月: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2001年11月至2006年8月: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负责党的理论工作
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0年1月至2006年6月: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河内市委书记
2002年5月至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06年6月至2011年7月: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国会主席,国会党组书记,国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委员
2011年1月至今:越共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
2013年2月至今: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
2016年8月至今:参加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会(2015-2020年和2020-2025年任期)
2018年10月-2021年4月: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16-2021年任期);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
2021年4月至今: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
阮富仲总书记因为党和民族的革命事业所做出的特别突出的卓越贡献和取得许多卓越的成绩,获党和国家授予金星勋章、党龄55年徽章,越南和国际其他荣誉勋章和徽章,包括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授予的“国家最高金质勋章”、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的“友谊勋章”、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列宁奖”、古巴共产党和古巴共和国授予的“何塞·马蒂勋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