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5次会议在河内举行
星期六, 02/12/2023 10:18 (GMT+7)
12月1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共同主持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5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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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共同主持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5次会议(图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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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双方回顾了第14次会议(2022年7月)以来双边关系的新进展,一致认为,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持了积极发展势头,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高层接触和交流定期进行等。
关于今后的合作方向,双方深入交流并确定了一些工作重点:加强高层和各级交流和接触;有效实施越中两党、越南国会和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越南祖国阵线和中国政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两国外交部在协调和促进合作领域的重要作用;有效部署国防、安全和执法交流机制。双方同意继续采取有效和实质性措施,促进经贸、投资合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增加中国在越南使用先进环保技术领域的投资等。双方同意加强科技、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扩大文化、教育、旅游和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在多变论坛上相互支持。
陈流光副总理建议双方协调配合提高越中边境口岸、通道和市场的货物清关效率;加快为越南部分农产品和海鲜开放市场;尽快完成在海南省海口设立越南贸易促进办公室的相关手续;为越南开展贸易促进和投资促进活动以及参加在中国的大型博览会和展览创造有利条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连接,特别是双方之间的铁路;促进旅游合作达到新冠肺炎爆发前的水平等。
关于陆地边界,双方评估总体情况稳定;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的双方分会在边界管理工作中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口岸的升级和新开放取得了积极成果,有助于巩固陆地边界,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同意继续遵守高层共识,包括《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推动海上谈判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陈流光副总理强调,双方应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控制和妥善处理分歧,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与东盟国家一道,促进谈判,早日达成实质性、有效、符合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为维护东海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