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越南与中国农产品贸易合作

星期三, 09/12/2020 16:59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间的视频会议暨 越南烧仙草出口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签字仪式于12月8日下午举行。
会议现场(图:海关报)


会上,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阮春强对中国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和中方有关人员积极推动签署越南烧仙草出口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给予高度评价。

双方就进一步促进两国市场开放和贸易往来的措施展开讨论,从而为口岸通关顺畅创造便利条件。特别是,会议期间,双方将以视频方式签署关于越南向中国出口烧仙草的议定书。此外,中国已同意指导双方有关部门以线上形式或视频形式对越南产的燕窝进行评估和审定。

在会上,阮春强希望中方早日对越南榴莲和红薯开放市场。他建议中国海关总署运用同燕窝一样的灵活检查方式(线上形式或视频录播形式)对有关产品进行检查。

继榴莲和红薯之后,阮春强建议中方优先向越南柚子和百香果发放许可证。

对于包括燕窝在内的养殖业产品,在进行线上评估之后,阮春强建议中国海关总署加快推动签署各项手续,早日签署协定书,就出口检疫证达成一致,向具备出口条件的越南企业提供编码。

对于奶类产品,中国有关部门已积极配合向越南5家乳制品工厂提供向中国出口产品的许可证。阮春强建议中方继续支持并优先向具备条件的11家乳制品生产厂中的部分工厂发放许可证。

对于水产品,目前中国已向750家越南水产品加工厂、7家螃蟹和龙虾包装厂、69家养殖场发放许可证,越南共有128类水产品和48个水产品种类获准向中国出口的。阮春强建议中方增加向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包装厂以及部分水产品发放许可证。

中国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表示,双方在红薯和榴莲产品的风险评估中取得了积极成果,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未能派遣专家赴越进行实地检查。对于柚子和百香果,中方已向越方通报有关风险评估的结果并等待越方答复。

对于燕窝,中方已完成风险评估资料档案。双方可继续讨论具体的技术条件以便推动该产品早日向中国出口。

对于增加向越南部分乳制品生产厂、水产品企业和水产品发放出口许可证事宜,倪岳峰表示,中方正在按照程序完成档案资料的审定工作,在不久的将来,部分企业将获得向中国出口上述产品的许可证。

对于刚刚签署的RCEP协定,阮春强和倪岳峰同意继续致力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关系发展,为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便在签署议定书之后开展有关步骤。

在会议上,双方同意两国有关部门开通热线电话,及时解决两国在贸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满足两国农业发展的需求。双方同意加强打击走私和动物检查工作,强化跨境动物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提升双方检疫能力。

对于中方提出的杂交水稻种子进出口问题,阮春强表示,越南高度评价并支持中国的杂交水稻种子在越南播种。该部门将指导各研究院对此事加以研究。

目前,越南是中国在世界上的第七大贸易伙伴和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方在农业领域签署了13项合作文件,旨在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越南和中国的互补性较强。越南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食品、经济作物、热带蔬果、水产品。中国向越南出口农业物资和设备、温带产品、加工农产品等。

2010年至2019年,两国农林水产品贸易额年均增长率达15%,2019年达到157亿美元。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今年前10个月越南与中国的农林水产品贸易额仍达到112亿美元,其中越南对中国出口额达83亿美元、进口额达29亿美元。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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